為進一步加強貼敷類醫療器械生產行為監管,有效規范市場生產經營秩序,近日,市局印發通知對全市貼敷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展為期60天的專項整治行動。
整治重點聚焦貼敷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是否存在以下五種違法情形:未經許可、備案從事生產的行為;未按要求辦理委托的生產行為;未按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要求生產的行為;未按產品注冊或備案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行為;未按生產質量管理體系生產的行為。為提升整治成效,整治行動將結合企業自查、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等工作一并進行。
通知要求,各貼敷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高度重視,對照標準認真自查整改,對自查中發現不符合《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》等法規要求的,要主動采取停產整改措施,達不到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,決不擅自恢復生產。
市局在下一步專項檢查中,一旦發現企業不重視、不整改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,將堅決移交稽查部門進一步立案查處,并對企業采取列入失信名單、行政約談、緊急停產等措施;涉嫌犯罪的,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
文章來源“鄭州市場監管”